云南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3988 次 日期:2009-06-29 11: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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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省委办公厅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告的批复》(云组复〔2009〕182号)精神,同意我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岗位11名。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具体如下。

(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

服务中心文秘岗位1名。(岗位代码:1001)

条件: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2008年以后毕业(含2008年毕业),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过作品。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岗位

1、《云南通讯》编辑部责任编辑岗位1名。(岗位代码:1002)

条件:35岁以下,男,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过作品,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服务中心财务岗位1名(限招少数民族)。(岗位代码:1003)

条件:经济类,财会专业,2008年以后毕业(含2008年毕业),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3、卫生所医疗卫生岗位3名。

(1)针灸推拿专业1名。(岗位代码:1004)

条件: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2008年以后毕业(含2008年毕业),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年龄25岁以下,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2)药学专业1名。(岗位代码:1005)

条件:医学类,西药学,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2008年以后毕业(含2008年毕业),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岁以下,身体健康。

(3)护理专业1名。(岗位代码:1006)

条件:医学类,护理学,临床护理专业,2008年以后毕业(含2008年毕业),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年龄25岁以下,身体健康。静脉穿刺技术好者优先。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类岗位

卫生所收银员1名(限招少数民族)。(岗位代码:1007)

条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少数民族。熟悉药品规格、剂量,熟悉电脑操作。有相关医院收费工作经验5年以上者优先。

(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岗位

幼儿园教师岗3名。条件:

1、男教师1名。(岗位代码:1008)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6岁以下,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具备教师专业技能,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能熟练掌握office和photo shop,熟练运用html和css,能用其制作网页,并能对计算机进行维护,有学位证和毕业证。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的人才优先。

2、幼儿园女教师1(限招少数民族1名)。(岗位代码:1009)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类,学前教育或音乐、舞蹈教育专业,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技巧,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27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幼儿园女教师1名。(岗位代码:1010)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类,学前教育或音乐、舞蹈教育专业,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技巧,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27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类岗位

幼儿园厨师1名。(岗位代码:1011)

条件:烹饪专业,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取得中式烹调高级技能资格证书,男性,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幼儿烹饪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云南省人才市场网上发布,期限15天,时间为2009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同时,将招聘信息在省委办公厅内进行通报。

(二)报名

报名自招聘公告结束之日起,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点在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内。

报名委托云南省人才市场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有工作经验者需附单位证明。报考《云南通讯》编辑部责任编辑和服务中心文秘岗位者,还需提供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委托云南省人才市场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终审。终审结束后,在云南省人才市场网站上公布进入笔试人员的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开考资格,并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四)笔试

笔试相关工作委托云南省人才市场代为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由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参考用书云南大学出版社《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主编:朱援朝,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并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人才市场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进入面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面试,并递补该岗位笔试成绩后一名应聘者进行体检和面试。面试人选将在云南省人才市场网站上公布。

应聘卫生所医疗卫生岗、幼儿园教师岗和厨师岗的人员,因工作岗位特殊,除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外,乙肝病原携带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分别组成出题组和考官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测试评分。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应聘者进入考察。

(七)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通过查阅档案和向被考察人所在学校、单位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形成书面报告后,呈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报厅人事处。

(八)公示

参照公务员录用公示的要求,在云南省人才市场网站上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九)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有关领导批准备案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品德、能力、素质进行考核。

(十)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相关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晓虹:0871—3994341 那圣丰竹:0871—3994319  潘星宇:0871—3990407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云南通讯》编辑部

邮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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