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枣庄学院网 阅读:1233 次 日期:2013-05-13 08: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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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0人,其中中级15人,初级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来我校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材料报名,同时将枣庄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6778@vip.163.com。邮寄请提交A4规格报名材料,电子邮件须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博士(硕士)+毕业学校+姓名”(如:英语+博士+xx大学+张某)。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

现场报名地点:枣庄学院综合楼1905房间,邮编:277160

报名材料包括: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③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④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⑥ 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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