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下半年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贵州考区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翻译报名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报名条件
1、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相关事项
2013年下半年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贵州考区只设英语1个语种,口译考试暂停,如考生希望同时参加笔译和口译考试,可前往就近省区报名。
笔译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11月10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一、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主观题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 “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贵州考区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请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于2013年6月6日至6月26日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考生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时。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2、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3、考生在网上缴费、确认后,于2013年11月4 日-8日16:00时前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同时自愿预订考试用书。
五、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设在贵阳市。
六、报名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一级笔译1060元,二级笔译420元,三级笔译360元)。
七、证书发放
参考人员通过相应级别规定的考试科目,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全国有效。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60天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在考试3个月后持本人准考证到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领取合格证书。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