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报考本地工人农民考生所需提交资料待后公告,请考生自行留意!
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准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给考生。须提供资料如下:
1、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即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②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户主与考生本人那一页各复印一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取消其面试资格。
2、报考大专以上项目、选调生项目、县级机关职位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注意:报考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6张照片);③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各一份;属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如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须同时提供所属部队或人武部门出具的部队级别说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可。
4、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①报考职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属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我驻外领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证书;③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报考司法部分职位有此条件要求的也须提供);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特别注意: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以上需提交资料如有增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在5月11日前在网站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核前再关注确定。同时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政策规定,并准备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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