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殡葬改革,树立文明的丧葬新风,经县政府同意成立织金县殡葬管理局,编制20名,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行政、事业单位(教师除外)工作人员。为了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推进选调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选调职位
织金县殡葬管理局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工龄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计算工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以干部档案为依据);
3、织金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教师除外)在编符合条件的正式干部身份;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前,以干部档案为依据)以下;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与现工作单位有服务期限制,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准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织金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时间为2013年5月4日—5月8日。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织金县民政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 谢 瑾 15599339955
龙登权 13595783698
3.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者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
(4)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以及当地纪委、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及组织考察
由相关单位抽调面试组对拟调动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核,主要考察沟通协调能力】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有关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前15名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本工作岗位的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选调的具体工作。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整个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指导、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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