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十堰城区网格员后备力量,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社区网格员管理的意见》(十办发[2012]42号),市综治办、市人社局决定补招50名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对象和条件
1、入库对象为已参加十堰城区网格员公开招录笔试、面试考试后,未被录取的人员。
2、入选条件是:本人自愿申请;体检、政审合格;参加集中培训考试合格。
二、入库程序
十堰城区网格员后备人才库实行自愿申请、统一审查、统一体检、统一培训、统一建档入库的办法。
1、本人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时间:2013年5月 2 日-10日。
自愿入库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寸彩色登记照2张,亲自提交申请书。
申请地点:十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民北路15号,老虎沟太和饭庄一楼右侧),咨询电话:86543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接受申请和资格审查。
2、体检和政审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门负责体检和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
对政审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网格员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
4、入选
对培训考试合格者确定为网格员后备人员,纳入十堰城区网格员后备人才库统一建档和管理。
三、其他
1、十堰城区网格员出现空缺时,市综治办根据工作需要,参考后备人员参加网格员招录考试总成绩,以及其所学专业和分配意愿,择优安排后备人员上岗。
2、补缺人员应当服从组织分配。
3、补缺人员从上岗之日起,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享受网格员工资及待遇。
4、后备人员在未接到上岗通知前,应当保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真实有效。
十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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