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801 次 日期:2013-04-28 14: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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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审计厅《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工作由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

(二)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市考务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共同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一天。

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26日9:00-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14日。

网上缴费时间:5月14日9:00-15日16:00。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适用于报考中、高级资格者,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无需单独开具证明)。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报名表在最上面)交至现场审核人员处。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必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上传照片。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审计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审计厅于6月上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暂行规定》(苏人发〔2002〕76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教材征订

(一)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3年修订版),共2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修订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为2012年版,《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

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13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四)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教材由省审计厅统一向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征订。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应于5月11日前办理征订手续,在汇款时注明款项用途为“购2013年审计考试学习资料款”。具体征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黎

通讯地址:江苏省审计厅(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电话:(025)83758723,83734690(传真)

汇款账户:江苏省审计厅

开户银行:南京市交通银行天津新村支行

账号:320006604010149013969

由于教材是从出版发行部门直接发送各市,请各市在办理教材征订时务必认真核对教材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络电话(手机)等信息。

错过教材征订时间的报考者请于6月15日以后自行登陆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auditexam.cn)查询教材订购事宜。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文件的规定,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收费60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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