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精神,本市今年将为部队招收部分士官。
一、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
二、招收专业:公路运输类(汽车运用技术)、水上运输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民航运输类(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制造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类(电机与电器、机械制造设计与自动化)、自动化类(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管理、网络工程)、电子信息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微电子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类(程控交换技术、通信系统运行与管理、通信工程)。
三、招收条件:(1)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2)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体格条件。(3)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4)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四、报名方式:从4月中旬开始至5月15日,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与此同时,须携带本人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就读学校武装部(或指定承办部门)报名。符合招收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直属局(公司)在职职工到本单位武装部报名。
五、审批程序:应招对象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合格,由区县政府征兵办择优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六、相关待遇:被批准入伍的士官,服役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服满规定年限退出现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予以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和区县政府征兵办地址、联系电话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为62757143。
特此通告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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