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阅读:935 次 日期:2013-04-27 1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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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

对象:报考包河区法院审判工作职位、司法局社区矫正职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hfrc.net/click.php?id=3758

时间:2013年4月29日 (9:00~17:00,中午不休息);

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726室

咨询电话:0551-63357782

二、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区法院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一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请自行从合肥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任职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原件、具有法院、检察院2年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报考区司法局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一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请自行从合肥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原件、2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公告》规定,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于5月3日下午16:00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彩色2寸证件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职位代码、姓名)。

三、面试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局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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