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遵义市发改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第二纪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在市发改委党组领导下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本次计划遴选管理人员共5名,其中:遵义市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人员3名、遵义市节能减排监察支队管理人员2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遵义市各级机关在编、在职(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具有2年以上文秘、发改、工业经济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利、交通、环境保护工作经历的正式干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二)遴选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③2011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分别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发展与改革网以及《遵义日报》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10日(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市政府办公大楼6楼市发改委人教科。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遵义市发改委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县(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5)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交本人自愿从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事业单位的承诺书。
4、资格审查由市发改委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方可组织进行笔试;如某职位报考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3:1以下(不含3:1)的,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5、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20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市发改委人事教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市发改委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基本知识素养以及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笔试时间:2013年5月22日 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岗位所需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现场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及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3:1以下(不含3:1)的,职位遴选计划数不调减,否则,按规定调减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市发改委人事教育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对象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后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公示市发改委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发改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市发改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遴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遴选资格,并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按规定递补。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其它本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发改委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2-3119466 市发改委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2-8981650 市纪委第二纪工委
0852-8662617 市人社局干部调配科
附件:
《市发改委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4月27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说明:如附件无法打开,请登录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