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2013年宣城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文物局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计划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各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详见“引进岗位和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市文广新局网站
(http://www.xcwgxj.gov.cn),宣城市文物局网站
(http://www.xcww.com.cn)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文广新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 5月6日至 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宣城市文广新局人事科办公室,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水阳江大道交叉口(广电中心大楼三楼),电话:0563-2619309。
3、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另需提供代办者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报名者出具的代报名委托书。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宣城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周发放,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3年宣城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倾向、个人素养、性格气质、理论功底、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的一半以上。计算面试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费80元/人。
4、当参加面试实到人数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考察工作由宣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考察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从备用题库中加试一题的方式,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以高分者入选,递补人员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文广新局网站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宣城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引进工作由宣城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市文广新局人事科 0563—2619309
监督电话: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室0563-261930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63-3026400
宣城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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