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激发全县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加强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采取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对县财政局派驻乡(镇)财政分局局长职位进行竞争性选拔。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公开选拔的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真正把那些政治过硬、态度认真、素质优良、作风务实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全县财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拔职位职数、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职位职数
县财政局派驻乡(镇)财政分局局长(副科级)19名。不定向到具体职位。
(二)选拔范围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符合选拔职位条件和资格的副科级领导职务以下干部。
(三)选拔条件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职位条件和资格:
1、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3年以上工龄(2010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
3、男55周岁及以下(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及以下(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县财政系统干部或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
(2)财经类相关专业(不限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方法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竞选办”)将选拔职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进行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符合选拔范围和职位条件人员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
报考人员须自愿服从具体职位安排。
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竞争性选拔财政分局局长报名表》;2、管档部门所出具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民族、原始学历及在职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现任职务、工作简历的认定证明;3、以“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出具单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需有县财政局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4、2寸白底正面彩照4张(附电子照片)。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日至5月10日下午18:00(节假日、双休日照常报名);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三)资格审查
根据干部个人自荐报名情况,由县竞选办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3:1比例调整选拔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争性选拔全程。
(四)业务素质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程度、相关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个性特征等。根据业务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推荐对象。
(五)差额推荐
召开由县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
财税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差额推荐会议,进行差额投票推荐。
列为推荐对象的,不参加差额推荐会议。
(六)差额考察
根据差额推荐结果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原则上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差额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七)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具体职位任职人选建议报县委研究决定。
四、组织领导
此次竞争性选拔财政分局领导干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7231836
监督电话:7231930、7231839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
《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doc》来源于平塘县金盆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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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竞争性选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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