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大对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选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开展面向全省、全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人数(共22个)
(一)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职位(14个)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1名(正县级)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正县级)
遵义市委政研室副主任1名(副县级)
遵义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兼市政府发展中心副主任1名(副县级)
遵义市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
遵义市规划局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
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药剂师1名(副县级)
遵义市人防办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
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
遵义市商务局总经济师1名(副县级)
遵义市投资促进局总经济师1名(副县级)
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1名(副县级)
遵义市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
遵义市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副县级)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8个)
遵义市妇联副主席1名(副县级)
共青团遵义市委副书记1名(副县级)
遵义市委党校决策研究咨询中心主任1名(副县级)
遵义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1名(副县级)
遵义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1名(副县级)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书记1名(副县级)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1名(副县级)
遵义市社科联秘书长1名(副县级)
二、选拔范围
根据职位面向的范围,全省、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黔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驻黔企业)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考。
部分职位除面向上述范围内,还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的符合条件者(详见《遵义市2013年公选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报考市直单位县级领导职位、市属高等院校县级领导职位的,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报考市管国有企业领导职位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业绩突出。
(二)资格
1、工龄资格
报考者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报考专业技术性较强职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相关专业技术称职的,工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一:《遵义市2013年公选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2、年龄资格
报考正县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
报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42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详见附件一:《遵义市2013年公选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3、学历资格
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县级领导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县级领导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详见附件一:《遵义市2013年公选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4、任职资格
报考正县级领导职位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人员,须任副县级职务满2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2年以上任职年限。
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人员,须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3年以上任职年限。
报考市管国有企业副县级领导职位的企业人员,须现任市管国有企业或相当于市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满3年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报考人员,须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适当放宽(详见附件一:《遵义市2013年公选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5、身体健康。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要求。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对公选工作进行宣传和动员,在省、市相关媒体上刊登、播发公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他人举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提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县、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直单位、高等院校、市管国有企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市外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10比例方能开考。对不能开考职位的报名者,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视情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四)“3+2+1”方式测试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主要采取“3+2+1”的方式进行测试考核,即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3种常规方式后,再进行人机对话、实地调研2种方式进行素质能力测试,最后,由市公选办根据人选履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加分奖励。报考人员总成绩按“3+2+1”共6个环节的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测算后相加形成。具体工作程序为:
1、笔试。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工作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前3名确定考察人选(第3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3、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实地考察和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同一职位人选的考察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评分要素对考察对象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干部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4、人机对话测试。通过人机对话形式对报考者进行领导能力测试,即根据考试设计的需求,借助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有针对性地进行命题、组卷,并完成试题呈现、接受答案、计分、数据分析以及结果解释,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机对话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计算,测试工作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
6、实地调研。设定调研专题,统一组织参考人员到有关地方或单位,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环节进行实地调研,并要求考生在限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调研报告。通过实地调研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提出思路措施、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是对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的考核。调研报告由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评分。实地调研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工作市公选办统一组织。
7、加分奖励。为充分体现“关注基层干部,关注工作表现优秀干部,关注工作实绩突出干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加分奖励。如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10分。
(1)获得表彰奖励加分。
报考人员获得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综合性奖励,或具体领导、分管的工作获得表彰(不含单项奖)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三个层次分别给予加5分、3分、2分加分奖励。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奖励的,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不同项目的工作受到表彰奖励的,可累计加分。
(2)履历评价加分。
报考人员为现任乡镇党政正职(含人大主席),并连续担任5年以上的,加3分;
(3)年度考核加分
报考人员曾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加2分。
8、总成绩测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3+2+1”共6个环节的成绩按一定比例测试后相加形成,各个环节的成绩所占总分比例为:综合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得分)占总成绩的50%;考察评分占总成绩的20%;人机对话测试成绩、实地调研测试成绩、奖励加分3项,各占总成绩的10%。
综合成绩测算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交市公选领导小组审定。
(五)提出拟任人选。市委组织部根据“3+2+1”测试考核总成绩及各分项得分情况,结合报考职位具体要求和优化班子结构需要,进行充分比较、人岗相适分析后,研究拟任职建议人选。
(六)讨论决定及任用。市委常委会对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如需经《地方组织法》和有关章程完善任职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经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及试用。讨论决定任用的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时间自试任职之日起计算;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退回原工作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办法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8日。
(二)报名办法:市公选办设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点,负责报名人员的报名登记及汇总工作。报名人员通过遵义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www.zunyiyj.gov.cn)下载《遵义市2013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将纸质报名登记表报送报名点,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任职情况证明等原件及一式2份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外地区报名人员可将经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形式传真至市公选办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遵义市2013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档,报送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外地区报名人员需在笔试前5天内携带各种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市公选办进行审核,同时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张(附电子版)。
笔试、面试和领导能力综合测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遵义远程教育网站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52—8628683、8639530。
(四)监督电话:12380(遵义市干部监督工作举报受理中心)
六、详情请登录遵义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unyi.gov.cn/)、遵义市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www.zunyiyj.gov.cn/)公告公示栏。
七、本公告由遵义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遵义市2013年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习水县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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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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