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同意,县委群众工作部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5、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报考。
三、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调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24日-4月28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仪陇县委群众工作部(县信访局)综合股。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仪陇县委群众工作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须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学习或工作期间在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或县级以上获奖证书,随报名登记表一同附上。
(二)考试
考试含笔试60%,面试40%。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信访和群众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
面试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对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
(四)调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在完成相关程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在遴选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遴选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县委群众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817)-7226606
监督电话:(0817)-722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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