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遂宁市建设监察支队遴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一)1名,专业技术岗位(二)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一)的人员,必须是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且具有造价员(审核)及以上资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二)的人员,必须是工程管理专业毕业;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2013年 4月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市住建局办公楼15楼5号人事教育科(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遂宁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参加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达不到比例的可放宽到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试全过程予以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建筑方面专业知识考试,报考管理岗位人员进行文秘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日内,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3年5月2日上午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8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按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市住建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