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工作部署,兹定于4月20日、21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4月20日上午7: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一职位、二职位(笔试成绩在112.5及以上)、三职位、四职位、五职位、六职位(笔试成绩在126.4及以上)、九职位、十职位的考生。
(二)4月20日上午11:3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二职位(笔试成绩在112.1及以下)、六职位(笔试成绩在126.1及以下)、七职位、八职位、十三职位(笔试成绩在124.7及以上)、十九职位(笔试成绩在112.6及以上)的考生。
(三)4月21日上午7: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十二职位、十三职位(笔试成绩在124.0至121.4)、十四职位(笔试成绩在130及以上)、十六职、十九职位(笔试成绩在112.2至109.7)的考生。
(四)4月21日上午11:3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十一职位、十三职位(笔试成绩在121.2及以下)、十四职位(笔试成绩在129.5及以下)、十五职位、十七职、十八职位、十九职位(笔试成绩在109.6及以下)的考生。
三、地点: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南门)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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