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将2012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至我省,请考试合格人员到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二楼204室领取。领取合格证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代领合格证书需出具有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领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大院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二楼204室(原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电话:020—61292754;020-61292799。
查询网址:http://222.128.58.96:8009/gdexam/public/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处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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