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求,满足党校教学科研需要,经研究决定,县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相关专业专职教师6名。法学专业1人,经济学专业1人,公共管理类专业2人,政治学类专业1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1人。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5”、“211”工程具有全日制国家普通院校统招本科(一本)学历的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志于从事党校教学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科研能力;
3、热爱学习,勤于钻研,乐于探索,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报名人员为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利用下发文件和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18日。
2、报名地点:夏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370)622196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填写的《中共夏邑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1式2份;
(2)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4张;
(4)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学士、硕士、职称证书、科研论文、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报考人员。参与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考生于2013年4月底前到夏邑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试题统一命制,分笔试、试讲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实行加分政策:硕士研究生学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2010年以来发表的国家核心期刊文章每篇加1分。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得分按笔试考生的最高分计算。
2、试讲。总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2:1。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结果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全供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进人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二)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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