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 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即2011年7月—2013年7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有硕士学位证书,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形式
1.招聘时间:2013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30日
2.招聘地点:柳州市第九中学(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4号)
3.招聘形式:凡符合招考条件的个人请持个人简历到柳州市第九中学,届时学校将面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合作意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等。根据面试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按照拟录用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的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单。
(二)组织试教
1. 资格审查:凡接到试教通知的研究生毕业生请按照面试时学校的通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到柳州市第九中学进行资格审核。
2. 组织试教:试教一课时,试教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
(三)组织考核:根据试教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考试聘用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试教、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进编手续。
四、招聘考试纪律
(一)要切实加强对这次面试、试教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面试、试教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格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事部3号令)处理:
1. 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 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试教、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772-2515026
柳州市第九中学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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