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9〕2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09年度特岗 指标执行计划的通知》(云教人〔2009〕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州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怒江州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岗 计划
2009年怒江州特岗 执行计划数为12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如下:
中学 计划
县份 | 小计 | 招聘学科(人) | 备注 |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
福贡县 | 6 | 2 | 2 | 2 | 1、招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2人。 2、招专科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音乐1人,美术1人。 |
合计 | 6 | 2 | 2 | 2 |
小学 计划
县份 | 小计 | 招聘学科(人) | 备注 |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
贡山县 | 6 | 3 | 1 | 2 | 1、所有招聘岗位都在贡山县独龙江乡中心校。 2、招本科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英语3人、音乐1人。 3、招专科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体育2人。 |
合计 | 6 | 3 | 1 | 2 |
二、招聘对象
(一)州内外全日制师范类、非师范类应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懂怒江州少数民族语言);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三)非专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可招聘200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须懂怒江州少数民族语言)。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学科岗位要求;
(三)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应聘者必须通过学历认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26日。
(二)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文化路24号怒江州教育局人事科。
(三)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免冠半寸半身近照4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愿意到怒江州任教的毕业生,请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09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
五、考试
考试由怒江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分学科闭卷考试。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音乐、美术、体育3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英语、音乐、体育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怒江州民族中学六库分校(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文化路育才巷)。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于2009年7月22日—24日到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文化路24号怒江州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5、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2009年8月3日—5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需要查分的,到州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二)面试
1、面试由怒江州教育局、怒江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面试人员名单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和学科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初定面试人员,并在省教育厅网站的人才人事网页(http://rsc.ynjy.cn)、怒江州人事局网页(http://www.njrsj.cn)公布。
3、面试时间暂定于2008年8月14日,确切时间和地点到时另行通知。
4、面试前将对参加考试人员所交审查材料进行复审。如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本县本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本县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从其他县的储备人员中递补。
(三)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聘用的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和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特岗办核准后,由各县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举报,则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各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上岗前由怒江州人事局统一组织上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文件要求,“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在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2009年聘用的“特岗计划”教师,三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对自愿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将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统一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由当地统一发放工资。
怒江州教育局 怒江州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