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莱芜市《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莱办发〔2008〕31号)精神,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数量、范围和条件
博士研究生10名,专业限于会计类、计算机类、机械制造类、自动化类、材料类、管理类、心理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10名,专业限于会计学、电力工程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化(智能加工方向)、计算机、电气自动化车辆工程(发动机方向)、电子商务、材料加工工程等专业,须为国内“211工程”院校硕士毕业生或国内“211工程”院校大学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两年内适应实习教师岗位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莱芜技师学院办公室(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北首,咨询电话:0634-8808012)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进行资格审核。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笔试、试讲和考核
笔试、试讲和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莱芜技师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采取试讲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时,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和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占30%,面试、试讲占50%,考核占20%),当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5倍时,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讲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教材的把握能力和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现实表现情况、其他技能。面试、试讲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笔试、试讲、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芜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莱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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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山东省教育厅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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