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通知
来源:洛阳师范学校 阅读:1854 次 日期:2013-03-29 1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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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启动了2013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

二、 岗位需求:

1、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772人;

2、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322人;

3、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语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优先。

3、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周岁。

5、身体条件好,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教师请附上合同复印件。

(3)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履职考评表》和《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学校推荐信。

2、单位审核

(1)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或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属各教育局管辖学校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内加盖教育局公章)后,将推荐材料提交至我厅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报送国家汉办。

五、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等。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考试通过者将同时获颁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被录取教师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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