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总体工作方案安排。现将石景山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3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地点
各招录单位(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5、除1-4项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社会人员须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非公经济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二)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三)2013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区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
(四)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五)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第(四)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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