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是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设有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纪委、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巡特警支队、法制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职能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此次市公安局共招录11名公务员,所有职位的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以熟悉公安业务工作,执法办案程序,增强服务群众及社会管理技能。人员录用后,相关政治经济待遇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欢迎热爱公安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
根据有关要求,体检(含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按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其中外语翻译、网络安全职位的视力要求按“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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