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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怒江州人事局 阅读:3401 次 日期:2009-06-15 1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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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精神,现将怒江州2009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9年全州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12名(不含法院、检察院)。本次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怒江州2009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也可通过怒江人事局网站(http://www.njrsj.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必须为18周岁以上(1991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部分岗位需27岁以下的,要求为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29岁以下的,要求为1980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35周岁以下的,要求为1974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被确定为2009年度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读的非2009年毕业的学生、现役军人、200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2009年内任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4)招考定向基层公务员的职位只允许县级及以下基层公务员或已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报考,州市以上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县级及以下基层机关公务员或已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除定向基层公务员的岗位外,不允许报考其它岗位。

(5)凡不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的人员,不符合公安人民警察的报名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的时间定为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27日24:00。网络缴费的时间定为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30日24:00。

网络报名网站为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120元;报考非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80元。

2、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我省公务员报名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即对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是否符合招考条件,只有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的时候,报名人员信息才会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考生的报名信息就不能修改,也不能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审核或尚未审核的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的岗位。凡系统提示“保存错误”的,属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请考生仔细校对报名信息。

网络报名的具体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1)报名时的一些具体规定

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2009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若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非2009年毕业的考生按2009年毕业的信息填报的,则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要求2”为“不限”的岗位。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及在县(含县)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9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未满1年的,如在1年内工作半年以上(含公共假期)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例: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6月及以后解聘的人员,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5月解聘的人员,则没有1年工作经历)。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连续工作经验,这类职位定向招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在职公务员,要求机关公务员工作经验不能中断,同时要求任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的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

(2)为方便报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可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本人所学专业若与专业目录中所附专业仅有如“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1个、少1个“学”字的差别,视为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专业,请报考者从所学专业的选择项中选择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本属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含上述所称的同一专业)却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的,首先将浪费审核时间(审核时间延迟一天),其次通过人工审核的信息不得被修改,同时还可能被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故请报考者仔细校对。

专业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由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人事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云南省 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09年修订)》的规定结合报考者所学的专业,首先确定其所在的学科和门类,根据岗位实际及报考者所学专业的相似程度,决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3)本次考试为方便报考人员,可以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的“考试地点”栏里根据自身情况在所列地点内自由选择考试地点。

(4)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无论农村还是城镇人员,还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证明原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证明。报考人员可以在全省各州市指定的任意一个地点提交证明,也就是说,报考人员可以就近就便提交减免报名费用的证明。在怒江州内提交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请于6月30日8:30至15:30到怒江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提交证明材料。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可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征求考生意见后调剂报名。录用职位要求本科学历的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可以开考,专科以下学历的不予开考(各级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定向公安院校及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上述岗位的报名人员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怒江人事局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以往 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09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记录查出的,不予退费。

(6)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界定标准:公安专业毕业生指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非公安院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法医、痕检、侦查等专业)毕业生。

公安院校的界定标准:院校名称前冠以“公安”或仅仅冠以“警察”、“警官”字样的院校,视为公安院校,这类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东公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等。

(7)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维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更动考生的任何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时注意校核。

为让考生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时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报名结束后的7月4、5日,重新开放报名系统让已经通过网络自动审核并缴费的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正(通过人工审核的人员不允许修改信息)。具体规定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其他信息可以修改(但不得改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为保证报名数据的准确,不允许修改的数据最后会从备份数据中重新提取考生原来报名的数据进行替换(就是说,在这两天内,考生修改了不允许修改的信息是无用的)。

(8)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17日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查询,或与怒江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解决。

(9)网络报名期间,关于报名流程的详细解答及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至云南人事人才网(www.ynrs.gov.cn)的公务员招考专栏及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的论坛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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