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2013年应届和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教育教学所必须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致,并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乳山市户籍或乳山市生源。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到乳山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乳山生源到外市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四)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五)作风正派,品貌端正,未受过校纪、党纪、刑事处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2013年3月22上午8:00日至3月28日下午5:00,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登录乳山教育招聘网(http://zp.rsedu.com)“报考人员信息录入入口”进行报名,打印《2013年乳山市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人员登记表》,并携带有关资料于3月28日前到乳山市教育局政工科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或提供资料不真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学校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学习成绩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均需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4、研究生学历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科《学生学习成绩表》、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省外院校的还需提供院系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省统一选聘证明材料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需求调整到其它学科,若调整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予以取消。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报考职位所涉及的高中课程内容,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乳山市教育局根据录用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笔试加10分。
(二)试讲
试讲人员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个别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按1:2确定试讲人员。因弃权出现的试讲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试讲采用百分制计分,试讲内容为高中课本中的一节新授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每位报考人员40分钟独立备课时间,模拟讲课12分钟,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试讲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乳山教育招聘网上公布。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笔试4月6日上午8:00-10:00
试讲4月6日下午2:00开始
2、地点:乳山市第二实验小学
六、体检及考核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考核由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市教育局还将在其报到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含审查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审查合格者予以录用分配,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
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对录用人员面向高中统一进行分配。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招聘简章由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乳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678915 6653731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乳山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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