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140号)规定,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具体日期是3月15、16、17日,5月17、18、19日,7月19、20、21日,9月20、21、22日,11月15、16、17日。
实行国家统考的职业有: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营销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共12个职业(工种)。
实行省级统考的职业有:物业管理员、秘书、涉外秘书、营销师、公关员、育婴师、保育员、企业文化师、广告设计师、速录师、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制图员、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采购师、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黄金投资分析师(3级)、会展策划师(4-3)级、客户服务管理师(3级)、智能楼宇管理师(4-3级)共23个职业(工种);
实行市级统考的职业有:秘书、涉外秘书、公共营养师、育婴师、公关员共5个职业(工种)。
报考时间分别提前30日截止。(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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