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从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在基层工作,后中断的,算是2年工作经验吗?盼速回!万分感激!
回复:考试公告原文: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及在县(含县)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9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未满1年的,如在1年内工作半年以上(含公共假期)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例: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6月及以后解聘的人员,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5月解聘的人员,则没有1年工作经历)。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连续工作经验,这类职位定向招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在职公务员,要求机关公务员工作经验不能中断,同时要求任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的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
基层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举例:
例1、2008年7月参加基层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2009年1年=2年
例2、2008年8月参加基层工作至今,只算2009年的1年
例3、2007年12月参加基层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2009年1年=2年(2007年那1个月不足半年,不计)
例4、2007年12月参加基层工作至2008年3月,然后中断工作,2008年10月重新参加基层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1-3月算3月+10-12月算3月,合计6月)+2009年1年=2年
以上四例,其余请大家举一反三
另:基层工作经历需要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员可从有关网站下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盖章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