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55名,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所应聘岗位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所应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聘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辅导教师岗位,所学专业符合所应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9.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3年3月14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信息发布。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正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城关镇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3.报名事宜: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同时下载并填写《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未填写《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应聘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辅导教师岗位,所学专业符合所应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的,可不提供);
④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经金沙县教育局审核的加分证明材料;
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⑦《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报名资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及以上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不进行调整;未达3:1比例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五)加分
对金沙县2012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且现仍在岗的农村小学支教志愿者、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加3分。
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其他占20%。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加分分值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应聘岗位高中相应学科专业内容。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
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小于或等于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作为面试人员。
招聘计划数与应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2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其当日当场所在面试室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下简称“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该面试室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之和÷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数)。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加分表.xls》来源于 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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