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玉林市《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容县教育局申请“双选”用编的批复》,结合我县容县高中、容县中学、杨梅中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县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紧缺学科的实际情况,经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中公开“双向选择”招聘30名公办教师。具体招聘学校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容县高中、容县中学、杨梅中学、容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30岁以下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30岁以下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二)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作风正派。
2.容县高中、容县中学、杨梅中学招聘的教师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容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的教师需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办法
(一)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容县高中、容县中学、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杨梅中学和容县特殊教育学校等组成招聘工作组到区内普通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13年3月18日-22日,分别到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三)召开现场洽谈会,会上由各学校校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公布招聘学科与人数,会后由毕业生根据所招聘专业自愿报名,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四)审阅毕业生档案资料。招聘工作组根据需要招聘专业和学校提供的毕业生资料,认真审阅毕业生档案,并按1:3以上比例筛选出各专业毕业生面试名单。
(五)面试。面试由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等方面,并进行现场评分,根据面试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聘用。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经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后,再办理正式聘用及入编手续。
(七)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招聘本科毕业生,如无法招聘到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专科毕业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则上要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无法招聘到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往届本科毕业生。所有参加招聘学校所招学科专业如招不到所需专业人员,出现空缺,由招聘小组共同研究决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招聘联系电话: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5-5117909
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5-5329507
特此公告!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容县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学校及人数一览表》来源于玉林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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