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
为使我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和考试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考试级别及考试时间
1.考试项目和考试级别
2013年我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仍开考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两个项目,每个考试项目均开考1~10级。
2.考试时间
(1)上半年5月18日上午,下半年11月16日上午。
(2)硬笔、毛笔1~7级:上午9:00~10:30。
(3)硬笔、毛笔8~10级:上午9:00~11:00。
二、考试报名工作及相关要求
1.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下半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在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省教育考试院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络服务器开通及关闭时间:
上半年3月8日至3月31日;
下半年9月8日至10月1日。
请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提前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报名要求
(1)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报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其中一个项目的考试。
(2)小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3级;中学生(中专)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5级;大专以上的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6级。
(3)特别优秀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首次报考7级及以上的考生,须经有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高级培训教师聘书老师的推荐。
(4)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考生,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5)部分集中报名的报名点,报名时仍需填写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可继续使用报名登记表。
(6)照片信息要求有条件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的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请按省教育考试院新的报名管理软件和标准对考生现场采集照片。暂不能做到现场采集照片信息的报名点,考生报名时仍须交1张1寸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
(7)书法考试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或白色垂感和吸光好棉布,毛涤布料等。
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
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采集的图像像素要求为160*120(高×宽)。
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报名号号码。
存储要求:照片文件要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存储,具体目录结构为:市代码(2位)\区县代码(4位)\报名点代码(6位)\报名号.jpg。
例如:报名号为01010200001的考生,其电子照片的存储目录应为:01\0101\010102\01010200001.JPG
4.相关资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1)照片资料:上半年4月4日前,下半年10月4日前,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将纸质照片(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要求各报名点将照片根据考生报名号,依次贴在用省统一软件打印的贴纸上〈不可自制另外格式〉)和电子照片光盘集中送到市考办,再由市考办汇总送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纸质照片统一扫描)。
(2)2013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附件2),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以书面形式(用市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打印,不可自制)上半年于4月4日,下半年于10月4日前上报至市考办。
(3)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在完成考场编排和打印准考证后,如发现个别考生需要改动有关信息,请用书面材料集中上报市考办,再由市考办统一汇总上报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修改。
5.考试经费
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继续执行苏考委办〔2005〕100号《省自考办关于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经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及连云港市物价局批复收费许可(许可证号07004809500)收取和上缴报名考试费,不得搭车收费。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应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名费汇至市考办。
三、考试实施
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应根据考生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考试的原则,在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设置考点。考点应设有休息室,供送考人员及送考家长休息。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要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工作,确保考试质量和考试安全。
1.考试组织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先在考试签到册上签到。
(1)硬笔书法考试试卷(考试专用纸)的发放与收回:
1~5级每名考生发放16开(共2页)硬笔书法试卷(考试专用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卷(考试作品)一张。
6~7级每名考生发放8开(共3页)硬笔书法试卷(考试专用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卷(考试作品)一张。
8~10级每名考生发放8开(共4页)硬笔书法试卷(考试专用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卷(考试作品及含有书法常识答题试卷)一张。
(2)毛笔书法考试试卷及作品纸的发放与收回:
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3级每名考生发放试卷一张,书写考试作品的四尺四开生宣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作品一张。
4~7级每名考生发放试卷一张,书写考试作品的四尺三开生宣纸四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自选临摹、命题创作考试作品各一张。
8~10级每名考生发放试卷及书法常识试题(共2页)一张,书写考试作品的四尺对开生宣纸四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自选临摹、命题创作考试作品各一张。
(3)考生完成作品交卷离场时,监考老师应当考生面将考生准考证条形码贴在考生作品正面的指定位置上。
(4)试卷不需装订,监考老师按序号清点无误后与考场签到册一同装入试卷袋并密封。
(5)缺考考生的准考证条形码,贴在试卷袋封面指定的“缺考考生准考证条形码粘贴栏”中。
2.试卷接、送时间及地点安排
(1)接卷时间:
上半年5月16日下午4:30前;
下半年11月14日下午4:30前。
(2)接卷地点:市教育局院内。
(3)送卷时间:
上半年5月18日下午4:00前;
下半年11月16日下午4:00前。
(4)送卷地点:市教育局二楼保密室
四、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考生的证书在考后40天内发放。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收到证书后,应认真核对验收,凡发现错误,请在收到证书26日内集中报到市考办,再由市考办统一汇总到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换发。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中心考点建设
为使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要加强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训书法指导老师(特别是高级指导老师)。需要培训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指导老师且培训人数较多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市考办将邀请省教育考试院与南京艺术学院专家去当地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由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和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颁发聘书。
各县区考办、有关单位要加强中心考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推广宣传、生源发动及考试工作。
附件:1.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2.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待更新)
3.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范围(待更新)
连云港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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