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啊?有什么条件吗?
回复: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今年还没有通知,去年定向招录工作概述:
为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中央决定改革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2008年试点通过 和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将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至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担任公务员。2008年云南省拟招录349人,其中定向退役士兵拟录取到公安系统200人,录取到监狱系统4人,录取到劳教系统6人;定向2006至2008年未就业毕业生拟录取到法院系统29人,录取到检察院系统24人,录取到监狱系统6人。
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升本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其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详见招考计划。专科教育只允许退役士兵中的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升本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业的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业的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业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
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