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局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紧紧围绕业务工作中心和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工作。对本支部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举措,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对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奖惩等重要问题,必须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
支部的重要工作作出安排。支部委员会会议可采取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形式。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向党员布置工作,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4、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治的教育。
所有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对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党员干部,应在返回时向党支部作出口头或书面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情况。
四、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多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对长期不愿做党的工作,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起党员作用,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认真处置。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交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要以诚相见,坦率发表看法,虚心听取意见,维护和增强党内的原则和团结,促进支部建设。会议前要注意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同时督促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参加。
六、目标管理及党支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年初要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市级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年终,党支部负责人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党员对支部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评议意见。
七、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市级机关工委报告支部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八、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党支部定期组织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每月的第一个周五下午为全局学习日,第三个周五下午为党小组(科室)活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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