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阅读:1451 次 日期:2013-02-08 15:27:5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沈阳海关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沈阳海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沈阳海关总关综合办公大楼

二、入围面试分数线

用人部门 职位名称 入围分数线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财务工作 104.30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技术工作 100.70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法律工作(一) 110.00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法律工作(二) 89.40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办公综合岗位(一) 113.30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办公综合岗位(二) 102.40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档案管理 110.70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海关业务 116.10
沈阳海关隶属锦州海关 监管工作 101.40
沈阳海关隶属锦州海关 海关业务 85.80
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 财务工作 103.00
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 技术工作 103.60
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 法律工作 107.80

三、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

(一)2月27日上午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财务工作职位)

准考证号
508221091616
508221181024
508221400414
508221441121
508221621230
508221622007
508221622310
508221630823
508221720308
508221720714
508221731307
508222126325
508223163629
508232175116
508261110904

(二)2月27日下午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技术工作职位、法律工作(二)职位、办公综合(二)职位)

准考证号
508221050913
508221440714
508221470714
508221530106
508221541322
508221621005
508221650614
508221662505
508221711421
508221730527
508222121505
508271281326
508221783915
508239730309
508241075104
508221390426
508221632603
508223152928

(三)2月28日上午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法律工作(一)职位、办公综合岗位(一)职位)

准考证号
508212351404
508214180712
508221431215
508221590228
508221651201
508221741116
508222127214
508237144809
508271012915
508212200304
508221520206
508221670524
508222157508
508239621923
508261110908

(四)2月28日下午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档案管理职位、海关业务职位;沈阳海关隶属锦州海关海关业务职位、监管工作职位;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财务工作职位、技术工作职位;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法律工作职位)

准考证号
508221450210
508221631124
508221710719
508231400725
508231400805
508231400404
508221161817
508221440525
508221461321
508213114501
508221540812
508221741124
508211120914
508221110121
508221400506
508221210606
508221540716
508221722003

四、面试地址和周边交通

沈阳海关总关综合办公大楼详细地址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奥体中心北侧)

具体行车路线如下:

沈阳站乘坐152路公交车至浑南交通局下车;

沈阳北站北出口乘坐214路公交车至中国女人街公交总站下车;

乘坐地铁至奥体中心站下车。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

(二)请各位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45分钟(上午考生7∶45前、下午考生12∶45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不再安排补试。

(三)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结束后,面试比例达到1:3的,相同职位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具体体检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仅限缉私警察职位考生)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4-22695599;024-22695297

特此通知。

沈阳海关

2013年1月3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 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