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普陀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2-5
招聘内容:
经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上海市普陀区卫生系统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36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系统18个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36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人员层次分:卫生技术学科带头人5名,卫生技术业务骨干5名,卫生技术适用人员357名;按人员岗位分:临床医生188人,护理人员105人,医技人员42人,公共卫生人员22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上海市普陀区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招聘简章》(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及职称;
(三)应聘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护理专业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五)对外省市和本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的申报条件及方法办理。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决定聘任等阶段。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5日9:00至2月28日18:00。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书面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2月28日18:00之前,应及时将以下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到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人事科(信封注明应聘单位和岗位及编号)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B区三楼,邮编200333):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卫生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
2、个人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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