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院检察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基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职位数
公开选调计划:4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基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科员及以下职务,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身份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检察系统三年工作经历及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
6、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对有较强实务能力与理论水平,荣获过各类荣誉称号的人员优先选调;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网上报名者需填写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东海党建网(http://www.dhdj.gov.cn/)和东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donghai.lygjcy.gov.cn/)下载,用电子邮件发送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联系方式);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检察官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
(5)获奖证书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7)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有关资料复印件,传真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笔试前一天对确定的笔试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进行笔试。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三)笔试: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检察工作知识及法律知识。
(四)面试: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体检:选调单位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东海县党建网和东海县检察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选调单位党组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任手续: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者须提供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二)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县政府西侧)
邮编:222300
联系电话:13815696722
监督电话:0518—87225852
传真:0518—87212337
报名邮箱:djxjb4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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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doc》来源于连云港党建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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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海县委组织部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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