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届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领导,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选调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茂程
组员:孙学江曾正德 邱正祥陈大胜
闵永军 张晓琴赵晶王锋
各学院要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选调对象及数量
2013年,江苏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大学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由个人报名、院校推荐、参加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及面试考察等程序,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须在2013年2月18日至24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报考职位和服从职位,毕业生自主选择。毕业生须在2013年2月25日前到本学院党委填写“2013年江苏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进行自荐登记。凡未在学院进行自荐登记并经学校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
2.各学院负责对本院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学生的任职情况,其中:凡在校学生会、校团委及学生社团任职的学生,其任职情况由校团委负责认定;在院学生会、院团委及班级任职的学生其任职情况由学院进行认定。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作为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认真按照工作要求,严格选调条件,对自荐报名学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汇总至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根据选调要求对通过学院初审人选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报校选调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将经校选调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推荐人选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5.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学校将对本校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察前,入围考察人选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学院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10.考察结束后,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1.拟录用人选确定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2.体检合格的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录用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13.被录用学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录用派遣通知负责办理其派遣手续,并按要求转递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选调生分配去向为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5、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时间安排
1.学院接收报名申请表时间:2013年2月24日—25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24日。
3.各学院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及上报时间:2月26日。
4.学工部汇总、复审资料时间:2月28日。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党委、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让他们明确了解选调条件、选调生分配原则、选调产生程序及办法等,并根据我校具体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江苏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doc》来源于南京林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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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二0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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