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第一中学分校在市、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经省教育厅批准,从XX年秋季开始,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并进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改革试验。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我校在一年多的办学过程中,始终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坚持“四独立”原则,实行规范化办学。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有独立的校园、校舍
我校位于淮滨县城关镇南大街西段,为淮滨一中单独举办的“公办民助”性质的学校,具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学校占地面积约35亩,土地为政府划拨,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全部为学校自有,且全部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淮国用[1997]字第1291号)和房屋所有权证(淮房用00008966号)。学校现有资产820万元,其中,政府投入300万元,校本部投入413万元,银行贷款107万元。同时,对学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
XX年8月,省教育厅(XX)566号文件同意我校从XX年秋季开始招生,并进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后,我县编委即批准了我校的法人资格,法人代码为78507216-9。县教体局为我校选聘了校长,校长王彬同志为我校法人代表,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王彬同志,男,现年51岁,专科毕业,中学高级教师。
三、实行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
1、实行独立的经费核算
我校自办学之日起,即实行独立的经费核算。根据淮滨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淮财(XX)30号文件《关于印发(淮滨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县县级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县财政支付中心具体办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因此,我校在县财政支付中心办理单位编码,编码号为437。
学校收费完全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XX]138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教基[XX]320号)文件精神执行,已向价格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定,学费每生每期1000元,一费制收费每生每期156元,收费使用中小学收费专用票据。费用按学期收取,并以多种形式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有收支费用,均经过县行政审批中心和县财政支付中心审核,并由县审计局审计。建校以来总收入18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的改善,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5万元,添置教学仪器设备支出160万元,教职工学习培训支出10万元。
2、实行独立的人事管理
我校经县教体局批准,招生纳入全县招生计划,实行独立招生,办学规模为6轨18班,每班56人。学校现有七、八两个年级,每个年级6个班,平均每班56人,现有在校生672人。XX年学校建制完成后,在校生将达到1008人。根据河南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XX年7月制定的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经县教体局报县编委批准,我校已具有独立的编制,教职工编制数为61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干部管理权限属县教体局。XX年8月,县教体局已为我校选聘了学校领导班子及第一年所需教职工,XX年8月,县教体局又为我校选聘了第二年所需教职工。全校现有教职工41人,其中,从校本部选派教师20人,占学校教师总数的48.8%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3人,兼职教师5人,专兼职教师全部为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12人,占全部教职工总数的29.5% 。至XX年秋,我们将完成所需教职工的选聘,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独立进行教育教学
根据学校编制标准,经县编委批准,学校设立了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等内部管理机构,县教体局为学校选聘了相应机构的管理人员。学校实行完全独立的教育教学管理。一年多来,学校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素质教育,积极进行新课程改革试验,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受到了社会和家长的好评。
根据我校自查,我们认为,我校的办学达到了“四独立”要求,管理科学规范,完全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我校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学校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学校整体规划,尽快改善办学条件。经县政府批准,学校已在北城新区新征土地150亩,今年秋季将迁址建全新的淮滨一中分校。今后,我们将努力把学校办成校舍一流、设备一流、师资一流、教育教学一流的现代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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