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1133 次 日期:2013-01-21 15: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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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宜昌市人社局印发的《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师资专业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须为二本及以上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有较高的学业水平,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竞技体育(篮球、羽毛球)应为在市州及以上的专业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的运动员。

4、硕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j.yichang.gov.cn/)和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gc.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3月8日

1月28日----2月26日为网上报名,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enshichu@tgc.edu.cn

2月27日----3月8日为现场报名,具体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16室)。乘公汽:11路、18路、24路三峡职院站。

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资历的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bychrss.gov.cn/art/2011/9/5/art_26956_325024.html);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报名时交笔试费100元(代市人事考试中心收取)。报名时须严格按招聘专业填报,填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每人限报1 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及其他:报名截止后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招聘的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若招聘的岗位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并进行公告。

(二)考试安排

1、考试形式:所有应聘者均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市人社局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封闭式命题阅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基本知识,满分100分。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时出现人员缺考,致使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职数并进行公告。

面试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应聘者自我介绍,占面试成绩的10%;二是应聘者试讲20分钟(试讲题目及内容由应聘者结合自己应聘的专业自行确定一节课的内容),占面试成绩的60%;三是应聘人员回答面试评委提问,占面试成绩的30%。

2、成绩评定: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的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个人综合成绩,并按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市人社局对综合成绩进行审核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3、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考试的时间、地点。

四、体检与考核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体检、考核。把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按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并对拟聘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1、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全过程接受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咨询电话:0717-8853350(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7-8853818(学校纪检监察处),0717—6056364(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学校人事处邮箱: renshichu@tgc.edu.cn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招聘岗位、职数及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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