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中共锦屏县委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锦党发〔2009〕10号)文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县的乡(镇)、村(社区)(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合格并报州人事局审批同意,可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规定。经考核、体检合格,并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聘用梁章慧等3位同志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该3位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锦屏县基层服务连续三年优秀选聘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发现梁章慧等3位拟聘用人员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县纪委:0855-722193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21826 7221501
公示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2日
具体锦屏县基层服务连续三年优秀选聘生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newWeb/neirongye.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226016&wbtreeid=17480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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