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持单位业务工作证明或报考增项和考评结合所需的证书材料至
住建委审核处审核
将全部材料交由职称部门审核
(报名表、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业务工作证明等)
盖过审核章的报名表、相关复印件、业务工作证明等材料装订
(报名表放第一面装订,左上方订钉,右上方贴照片)
送交考试中心收表处
资格审核时间:2月18日—2月22日 上午 9:00-11:15
下午14:00-17:00
注:如考生有报考信息错误需要修改的,可先行在报名表上更正,审核通过后必须在收表处,请工作人员登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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