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6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10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1月30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2.填报程序。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1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资格审核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实施,广西人事考试院协助办理。
2.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2013年1月28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8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10〕386号文件规定,助理广告师考试(《综合能力》和《专业实务》)每人每科70元;广告师考试(《综合能力》、《专业实务》、《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0元。
4.票据领取。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1月28日-2013年2月21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8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5月26日上午09∶30止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客观题)、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均分别设置“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科目时,考生还应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削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使用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
(二)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两个级别。助理广告师设2个科目;广告师设3个科目,报考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届时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71-5505211。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当地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联系(010-63329758)。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2.广西省2013年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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