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12〕12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调配的岗位及名额
(一)疾病预防控制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调配范围:
(一)本市各县(区)或市外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市直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三)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皮肤性病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六)身体健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竞争性调配工作安排2013年2月5日前结束。
(一)上报调配计划方案:2012年12月13日前,根据市编委下达的调配计划指标,制定竞争性调配工作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公告:2013年1月4日前,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发布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协调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公布调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三)报名资格审查(2013年1月5~11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参加竞争性调配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由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钦州市卫生信息网公布。
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或直接登录邮箱(用户名:qzcdcbgs@163.com,密码2823747)下载并填写)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市人社局年度考核等次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现场经确认后退还报名人员。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除纸质原件材料外,其他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掌握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情况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测试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情况,按照每个岗位调配人数与考核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人选人员名单通过钦州市卫生信息网公布。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新华路与环北路交叉处(新疾控大楼)三楼小会议室。
(五)考核、公示
2013年1月28日前,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考核分合格、不合格等次。经考核合格,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拟调配人选。对拟调配人选在本单位、钦州卫生信息网和《钦州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批
2012年2月5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审批。
五、其他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经调配单位盖章),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未尽事宜请致电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灵芝,2823747、15177970006。
《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西钦州市卫生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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