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聘单位及代码 | 招聘职位及代码 | 编制及聘用形式 | 招聘范围 | 职位计划数 | 招聘的条件 | 备注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高学历要求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他条件 | |||||||
1 | 长沙县人民法院( 101 ) | 书记员(001) | 劳务派遣 | 面向全县 | 3 | 不限 | 30 | 法律大专或本科以上 | 专科:法律本科:不限 | 1、 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 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 电脑打字每分钟70个以上 | |
2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101 ) | 非诉执行工作人员(002) | 劳务派遣 | 面向全县 | 5 | 男 | 30 | 法律大专或本科以上 | 专科:法律本科:不限 | 身高要求170c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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