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府县议[2012]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加大拆违控违工作力度,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全面推动齐伯乡小城镇规划和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齐伯乡村建协管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齐伯乡村镇建设协管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持有驾照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户籍属平坝县;
3、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5、应聘人员不能兼职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21日;
报名地点:齐伯乡党政办(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联系人及电话:唐 磊 18722761098 0853-4292018
王文平 13698514118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结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处置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面试考官由乡班子成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
体检人员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以医院体检结果确定体检是否合格。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
5、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内容主要了解考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考生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经齐伯乡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6、公示
确定人选在齐伯乡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齐伯乡人民政府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与齐伯乡人民政府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行为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解聘。聘用期间考勤按照齐伯乡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2、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县级文件标准执行。
六、招聘工作解释权归齐伯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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