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 |
时 间 | 单 位 |
1月14日上午 | 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
1月14日下午 | 市疾控中心人事科、市优抚医院人事科、市中医院人事科、市中心血站人事科、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人事科、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
1月15日上午 | 市中心医院(结防院)人事科 |
1月15日下午 | 滨城区局 |
1月16日上午 | 博兴县局 |
1月16日下午 | 沾化县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
1月17日上午 | 无棣县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
1月17日下午 | 阳信县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
1月18日上午 | 惠民县局 |
1月18日下午 | 市直其他部门人事科 |
1月21日 | 邹平县局 |
1月22日 | 滨医附院人事科 |
二、注意事项
各县(区)的考生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提交确认材料,市直和外地驻滨单位的考生到所在部门(单位)人事科提交确认材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驻滨各部门(单位)人事科,要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将考生的确认材料按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分开,每个考生的确认材料(《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放在其他材料复印件的最上面)需在左上角订好。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确认材料、审核和缴费(地址:滨州市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3367700)。
确认和审核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县区的考生报名表上,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要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栏内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中:各县区负责审核本县区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时带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中专学历报中级的需提供初级师聘任书)原件、复印件;
6.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原件、复印件;
7.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8.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名参加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需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证明(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证明上加盖县区卫生局公章。
报名条件等事项暂按2012年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关于2012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11〕366号)执行。报名其他有关事项见随后印发的正式报名通知,请各位考生和相关部门关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的通知,以免贻误考试报名。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诚信承诺书》来源于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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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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