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建设院校,学院由湖南省石油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00多人,在校学生近万人。设有化学工程系、应用化学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系、经济管理系、基础课部、思想政治教育课部,共开设28个专业。学院位于全国交通枢纽城市-株洲市。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示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石化行办的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高校教师所需要的学历、外语、普通话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1月6日
2、报名地址:湖南株洲市石峰区清石路2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的自荐材料、成绩单(需有毕业学校教务处的审核盖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002854376@qq.com。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 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试讲占5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及职业教育理论。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方式:
电话:0731-22537623 联系人:唐老师
报名邮箱:1002854376@qq.com
学院邮政编码:412004
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石路2号
学校监督电话:0731-22537678
湖南省石化行办监督电话:0731-85125961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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