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5日至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5日 | 上午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2:00-4: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6月16日 | 上午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下午2:00-4: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1月9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1月22日至24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首页“考试资讯”-“考试服务”栏目中的“区县审核地址”]。
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必须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后,一并于1月28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站: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2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教材征订。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土地调查登记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571-87058856。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要求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来源于杭州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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