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乡级年轻干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创新选拔方式,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有力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富强人文宜居和谐唐河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22名副乡级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
四、选拔的范围、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1、范围
全县县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正副科级单位的中层及以上干部,股级单位的班子成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的教师或医生)。
2、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报考资格
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2010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五、公选程序
1、宣传发动
召开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副乡级年轻干部工作会议,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县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的报名登记及汇总工作。
(2)资格审查。各报名单位党组织按照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各报名单位党组织在《报名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集中登记造册、汇总,报送至县公选办。报送时需提交《报名审查表》和《报名汇总表》各3份(A4纸张打印,以Word格式报送电子文档)。同时,要把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档案摘抄和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5张报送县公选办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提拔,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
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坚持注重实绩、注重实践的原则。对正副股级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同志进行资历评价加分。加分方法是:后备干部加1.5分,正股级干部加1分,副股级干部加0.5分,不累计加分(正副股级干部以组织部印发正式文件或备案文件为准)。加分情况对外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资历评价分。依据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1.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如果所选拔职数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由公选办对并列人员再次命题考试,根据成绩进行排序)。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撰写考察材料、专题汇报等方法进行。
实行考察公告,在被考察对象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联系方式。
考察对象经查实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6、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
经过组织考察后,县公选办对每个合格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照选拔职位1:1的比例提交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而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拟任用人选确定后,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任命及任前谈话
拟任用人选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不改变人选原身份,安排适合岗位工作。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报县委常委会复议,取消任职资格,缺职不再递补。对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县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副乡级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刘明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浩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计生委、县文广新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人大、县政协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浩兼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李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周秋生、县人社局局长王书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这次公开选拔副乡级年轻干部工作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唐河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实施。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各单位要注意推荐、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要通过公开选拔,选出好的导向、选出好的作风、选出好的形象。
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全程参与,加强内部监督。要按规定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命题、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公开选拔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2012年南阳市唐河县选拔乡镇(街道)副乡级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唐河县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副乡级年轻干部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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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副乡级年轻干部报名汇总表.doc》和《唐河县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副乡级年轻干部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唐河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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