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影响面试。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后,到答辩席就坐,然后按照主考官的要求答题。面试人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到达规定时间,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
五、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有关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全天的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
201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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